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青岛市即墨区田横镇雄崖所村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批复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报〈青岛市即墨区田横镇雄崖所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青政呈〔2021〕10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青岛市即墨区田横镇雄崖所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
二、青岛市即墨区田横镇雄崖所村核心保护范围为东至古东城墙遗址,西至西城门文物保护单位核心保护范围边界,南至南城门文物保护单位核心保护范围边界,北至古北城墙遗址,面积约16.67公顷。要整体保护雄崖所村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雄崖所故城遗址以及街巷、古树、古井、山体、海岸线等历史环境要素和自然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核心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建筑高度和空间视廊,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充分挖掘历史文化价值,发挥陆海环境优势,推进村庄可持续发展。
三、加大对村域内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力度,传承和弘扬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要加强与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衔接,将《保护规划》主要内容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处理好历史文化遗存、历史文脉与空间环境、自然景观的依存关系,体现出历史文化名村的特色。依法合理适度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五、你市要认真组织实施《保护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备案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7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山东省农业科学院黄河三角洲
现代农业研究院的批复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你院《关于以省政府名义批复设立山东省农业科学院黄河三角洲现代农业研究院的请示》(鲁农科发〔2022〕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省农业科学院黄河三角洲现代农业研究院建设方案》,采用新型研发机构形式建设山东省农业科学院黄河三角洲现代农业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
二、研究院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可依法申请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不明确机构规格,不核定事业编制,由你院履行举办单位职责。
三、研究院建设及运行资金由你院负责筹集。
四、研究院按照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位。
五、研究院业务范围为:建设和管理农业科研平台,开展黄河三角洲相关科研创新、技术集成、中试熟化、示范转化、产业孵化、人才培训、合作交流和技术推广服务等活动。
六、要加强与省相关部门和东营市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时调度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研究院建设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保障研究院健康发展,依托研究院促进相关创新资源快速向黄河三角洲区域集聚,为我省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提供科技支撑。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