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6日从山东省商务厅获悉,为进一步巩固前期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成果,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的通知》,出台三项举措推动全省消费市场加快回暖。
《通知》明确,山东省7月份将新发放2亿元乘用车消费券,发放商用车消费券1.2亿元总额不变,前期未核销资金继续用于消费券发放,发放时间延长至7月底。对于前期未核销家电消费券资金,山东省也将继续用于家电消费券发放,核销时间延长至7月底,支持范围在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基础上,新增加燃气灶、抽油烟机2类商品。全省还将举办多形式促销活动,推动汽车、家电生产和销售企业参与消费券活动,提高消费券“乘数效应”。
山东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的制定出台,一方面是畅通循环,打通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各环节,积极应对疫情对消费的影响,切实保障消费供给,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另一方面是惠民为民,通过发放汽车、家电等消费券,引导企业打折促销,提升居民消费意愿,让群众享受消费政策红利,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