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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 | 车险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怎么算?
来源:大众报业·经济导报   加入时间:2022-7-8 17:07:05  
经济导报记者 王雅洁

  在车险交通事故中,关于误工费赔付问题,是涉事方发生纠纷的焦点之一,甚至会为此对簿公堂。日前,济南一位车主就因为遇到交通事故营运车辆误工费赔付问题,向经济导报记者致电咨询。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由保险公司赔付,还是由责任方赔付?未发生人员伤亡情况下,营运车辆与私家车的误工费是否都应获得赔偿?享受工伤待遇后,保险公司拒赔误工费怎么办?对于这些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赔偿问题,经济导报记者走访咨询了法律专家以及保险业内人士。

  未出现人员伤亡情况下,

  营运车辆的误工费谁来赔付?

  “7月5日,我在行车途中,与一辆出租车发生剐蹭,未出现人员伤亡,交警认定为我全责。出租车司机提出误工费赔偿,应该由谁来赔付呢?”日前,济南车主刘建找到经济导报记者咨询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赔偿问题。

  “在事故处理现场,交警提示我可向保险公司申请以交强险对误工费进行赔付。”刘建告诉经济导报记者,但在向太平洋车险报案时,被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知“事故没有人员受伤的话是不承担误工费的。”他一时间不知如何处理。

  对此,经济导报记者咨询交警方面,位于历下区的济南交警自助服务站工作人员回应经济导报记者,“事故责任方可向保险公司提出以交强险对误工费先行赔付,后进行理赔。”

  “出租车的营运损失应视为财产损失的一种。出租车误工费如果理解为营运损失的话,应该予以赔偿。因为这属于出租车实际的直接损失。”7月7日下午,知名保险律师、北京格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玉涛在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对于交警方面的误工费赔付提示,郭玉涛表示认同。郭玉涛分析,“营运损失属于财产损失,应该由交强险予以一定赔偿。现实中,很多保险公司在设计交强险条款的时候,刻意将这种损失排除在交强险的保障范围之外,这并不合理。即便交强险拒绝赔偿营运损失,也应该由第三者责任保险予以赔偿。”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私了”协商未果,

  误工费如何处理?

  在保险公司告知误工费不在理赔范围内后,作为责任方的刘建被建议“自行商议解决”。

  “出租车司机提出一天误工费标准是580元,修车需要一周时间,也就是需要支付误工费4000元左右。”刘建认为,对方提出的误工费标准较高,修车时间较长,总金额较大,一时间难以接受。他提出疑问,“对于误工费的赔偿金额,是否有相关标准来界定呢?”

  对此,法律专家表示,出租车司机若主张误工费赔偿,需提供相关证明即可。

  涉事方济南瑞金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的这名出租车司机则表示,可以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以及修理证明。

  “在未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中,若营运车辆提出误工费,目前双方‘私了’的情况居多,保险公司一般不予理赔。”一位不愿具名的大型险企山东分支县区负责人告诉经济导报记者,若双方对于误工费的金额未达成一致,可以走诉讼程序解决。

  “像这种案件,一般来讲,出租车司机若起诉的话,会同时把保险公司和肇事方都作为被告。诉讼请求中,会把误工费等营运损失作为一个诉求提出来。”郭玉涛表示,一般法院都会予以支持。

  误工费赔付还有哪些情况?

  在经济导报记者调查走访过程中,不少经历过误工费理赔的车主还有一些疑惑待解答。济南车主李雪与经济导报记者交谈时透露,她曾与私家车发生剐蹭,未发生人员伤亡,私家车车主提出需赔付其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1000元。在双方协商后,李雪向对方支付了500元的误工费。但她心中一直有疑问,“人员未出现伤亡情况下,私家车车主的误工费要求是否合理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曾在下发的《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郭玉涛解答,“而非营运车辆不存在营运损失。”

  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的法律专家认为,若滴滴车辆或者其他网约车车辆能够提供有效的运营证明,那么需要赔偿停运期间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交通事故中,若年满60岁的,是否还能主张误工费呢?法律专家解答,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并未对交通事故受害人年满60周岁后是否产生误工损失以及误工损失应否纳入损害赔偿的范围作出限定性规定。主张仍有继续工作的,需提供充分证据证实,如收入证明等,结合当事人的健康状况酌情确定。

  而在交通事故中发生人员受伤的,一般主张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相关法律规定,公民遭受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租床被费用、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

  还有一种情况,发生交通事故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能否主张误工费?日前,济南白领韩女士在上下班途中被追尾受伤。她向经济导报记者咨询,“若在工作单位已获得工伤鉴定,能否向保险公司追偿?”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类似韩女士的疑问在近期的相关案件审理中已有法律支持的先例。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案件审理中认为,被侵权人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因被受害人获得社会保险减轻或者免除。案件中的被侵权人是否获得停工留薪期工资,均不影响其主张误工费损失,对其误工费的主张予以支持。法官认为,在该案中,被侵害人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已被认定为工伤,其事后取得的收入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工伤工资,不能以此减轻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编辑:史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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