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文号为“德武城市监局队一处字〔2022〕02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德州格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及未办理使用登记的起重机械,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第八十四条第(一)项,应予以处罚。
据此,武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该台起重机械,待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对其处罚款3.1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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