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阳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日前出具“阳综执法行处字〔2022〕第1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阳谷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罚款1.05万元。
据悉,阳谷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阳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罚款1.0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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