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巨野县核桃园镇前王庄村历史文化名村
保护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2〕127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报批准巨野县核桃园镇前王庄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菏政呈〔2021〕13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巨野县核桃园镇前王庄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
二、巨野县核桃园镇前王庄村核心保护范围为东至南北大街,西至村庄建成区西侧边界,南至老南门东西大街,北至老北门东西大街,面积约4.49公顷。要整体保护前王庄村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前王庄民居建筑群以及寨门、岗亭、街巷、古树、古井、山体、水系等历史环境要素和自然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核心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建筑高度和空间视廊,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充分挖掘历史文化价值,发挥山水环境优势,推进村庄可持续发展。
三、加大对村域内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力度,传承和弘扬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要加强与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衔接,将《保护规划》主要内容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处理好历史文化遗存、历史文脉与空间环境、自然景观的依存关系,体现出历史文化名村的特色。依法合理适度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五、你市要认真组织实施《保护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备案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