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沂市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方案的批复
鲁发改成本〔2022〕591号
临沂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你们《关于临沂市排污权使用费征收标准有关事项的请示》(临发改成本〔2022〕185号)收悉。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市提出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方案。
你市作为省级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城市,要充分结合当地实际,不断完善排污权交易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技术支撑,加强交易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试点工作健康开展。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