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科技厅官网发布《关于调整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记者获悉,新的奖励标准从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起实施,新设省科学技术青年奖和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其中,省科学技术青年奖奖励50万,特等奖奖励100万元。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我省关于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精神,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奖的激励作用,释放各类人才创新活力,更好地服务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进行调整。
其中,省科学技术最高奖300万元/人,省科学技术青年奖50万元/人,全部属获奖人个人所得。
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100万元/项,一等奖30万元/项,二等奖20万元/项。
对比此前的《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记者发现,《通知》提出的新的奖金标准,省科学技术最高奖奖金没有变化,依然为每人300万元。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奖金也与此前相同。
在《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有设置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奖金标准为10万元。而《通知》中并未提及该奖项,是否意味着随着新设奖项的增加,这个奖项被取消了?
记者就此采访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已取消。
随着新的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出炉,授奖数量也备受关注。根据此前实行的《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每年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山东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年授奖数量不限。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授奖项目总数不超过300项。
新设奖项授奖数量如何?取消了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这3类奖项一、二等奖授奖数量又会有何变化?
对此,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特等奖不超过3项,青年奖不超过10人。对于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秉承的原则是提高奖励质量,控制授奖数量。(来源:济南时报-新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