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7月21日发布上半年31省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京沪均超3.8万元,另有7地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所谓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具体看,北京居民以39391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位列第一,距4万元关口仅一步之遥;上海紧随其后,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996元;浙江以32443元名列第三,和北京、上海同处“3万+”梯队。
江苏、天津、广东、福建4省份均处“2万+”梯队,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依次为26329元、25454元、24749元、22594元;此外,山东、重庆、辽宁3省份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超1.8万元,依次为19129元、18923元、18326元。
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63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4.7%。这意味着,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广东、福建、山东、重庆9省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超过全国均值。(来源:中新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