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15个省直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特殊程序管理的通知》,梳理编制了项目审批涉及的现场踏勘、专家评审、技术评估等8类特殊程序清单,明确了具体管理要求,有效规范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行为。
特殊程序是指符合《行政许可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在审批服务办结前由审批服务部门实施的特定程序。近年来,经过多轮次、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取得明显提升。同时,由于项目审批专业性强、流程复杂,部分事项还存在专家评审时间长、现场踏勘不及时、技术评估不规范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此次对外公布的省级特殊程序清单涵盖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36个事项涉及的75个具体特殊程序,详细梳理了设定依据、适用条件、办理时限、省级主管部门等内容。
通知对特殊程序规范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行限时办结制,将特殊程序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管理,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合理压缩办理用时。将特殊程序配置到工程审批系统对应事项办理环节中,特殊程序的发起、结束等全部纳入系统管理。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通过加强系统监测分析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市严格落实特殊程序管理要求,持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