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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导报记者 时超
7月29日,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切实保障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实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省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进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机制,目前山东已成为全国“双通道”覆盖药品数量最多、品种最全的省份之一。
“国家要求今年新增的67种谈判药品在每个省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能够买得到。山东在国家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将协议期内的275种谈判药品全部纳‘双通道’管理,确保谈判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省医保局一级巡视员仇冰玉在发布会上表示,山东既丰富拓展原有“双通道”管理功能,提升综合保障水平,又通过机制创新,增强谈判药品可及性,实现管理服务优化升级。
据介绍,山东住院患者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暂未配备的谈判药品,患者可按规定在“双通道”药店购买使用。住院及门诊慢特病使用谈判药品按现行待遇政策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符合规定的,纳入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购买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的,可由商业保险给予再赔付。降低谈判药品医保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原先不高于30%降至不高于20%,已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自付比例降低后,今年下半年预计为全省参保群众减轻用药负担2.47亿元。
山东“双通道”药店实现县域全覆盖。对于“双通道”药店的设置,国家要求每个设区市至少有1家。山东坚持便民利民最大化原则,实施“双通道”药店提标扩面,不仅达到国家的要求,而且实现了全省每个县(市、区)至少开通1家“双通道”药店。目前,全省“双通道”药店已达438家,覆盖全省136个县级行政区。同时,所有“双通道”药店全部实现即时联网结算,切实减轻群众跑腿垫资压力。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山东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在275种谈判药品中,有108种重特大疾病用药和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用药,为提升这些药品的可及性,山东省医保局要求市辖区内至少有1家“双通道”综合药店,日常至少配备这108种药品中的90种,其他临床需求量小且不确定的药品保证预约后2日内供应到位,不影响患者使用。
目前,全省“双通道”综合药店已达30家。同时,要求各市辖区内的每个“双通道”药店配备谈判药品品种数量达到30种以上、县域内的每个“双通道”药店配备20种以上,重点保障“两病”等常见病用药。为方便患者查找“双通道”药店,省市两级推出了“双通道”药店地址、电话、药品配备等信息网上查询功能。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根据国家标准规范同步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处方流转中心,各市同步升级改造信息系统,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及时做好信息系统对接,实现电子处方在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双通道”药店顺畅流转。以电子处方流转为核心,实现参保人员购药和医保支付全过程可追溯。
链接:为什么要实行“双通道”管理?
谈判药品是指国家医保部门与相关医药企业协商谈判,对临床必需、疗效较好但价格较高的药品达成降价协议,并纳入医保目录管理的药品。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开展了5批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335个药品通过谈判新增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目前仍在协议有效期的有275种(可在省医保局官网政策文件栏目中查询)。
这些药品中,既有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精神病等慢性病用药,也有肿瘤用药和罕见病用药等,患者受益面较广。但是,由于医疗机构有较为严格的药品准入程序、医保目录更新准入频率提速等多重因素叠加,造成很多药品尤其是刚上市的新药由原来的“先进医院、后进医保”,转变为“先进医保、再进医院”,形成“时间差”,加上实行药品零加成后部分医疗机构积极性不高,导致部分谈判药品“进院难”,患者在医院买不到的问题。
建立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机制,有效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即:谈判药品在医院买不到,也可在药店买得到,并且享受和在医院买药同等报销政策。这既能确保谈判药品“买得到”“用得上”“能报销”,又能激发药店资源活力,带动药品零售服务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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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史飞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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