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攻关项目协调支持并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具体项目奖补资金分配不以攻关项目投资额为依据设定上限和下限……根据山东省政府网站信息,日前,《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印发,激励“十强产业”等重点领域重大技术突破、模式创新向大规模产业化加速迈进。
●申报项目应具备重大技术模式创新产业化的规模条件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指聚焦“十强产业”、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瞄准产业链核心和断点,依托重大产业技术突破等,以“技术模式创新+产业化”的方式,在关键领域打破“卡脖子”制约、锻长板补短板的引领性、标志性优质项目。
申报范围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现代海洋产业、医养健康产业、高端化工产业、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产业、精品旅游产业、现代金融服务业、现代轻工纺织产业,以及其他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技术产业化项目、重大业态模式创新项目。
按照要求,申报主体单位应为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2年以上,与产业紧密结合,能够实现产业链关键核心、共性技术的重大突破,具备承担重大技术模式创新产业化项目的能力。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产业智库(不包括党政机关或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等可作为联合攻关单位与企业共同申报。同时,实施细则对申报主体单位自有发明专利、研发经费比例等进行了条件限制。申报项目应具备重大技术模式创新产业化的规模条件,投资额度原则上应不低于当年度本产业省级重点项目平均水平。打破“卡脖子”技术制约的产业化项目、引领带动作用突出的新业态新模式项目等可适当放宽。
●项目攻关结束进行验收评价并公示
根据该实施细则,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山东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济青烟国际招商产业园,以及烟台、临沂、德州、菏泽4个省级新区等面向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领军企业等,引进落地重大技术突破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优先支持;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落地落实,战略区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优先支持。
攻关项目经评审及上报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对通过公示的攻关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确定立项,实施集中攻关,攻关期两年。攻关项目将纳入山东省重点项目督导服务平台,实施月调度、季通报,并实施分类推进。山东将加大对攻关项目的协调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土地、能耗、环境容量、资金等“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加快项目手续办理进度。
●奖补资金分配向打破“卡脖子”制约等项目倾斜
按照实施细则要求,攻关项目省级奖励补助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并纳入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省发展改革委对上年度立项入库项目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后,研究确定符合给予奖补资金的攻关项目和支持额度,报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综合考虑年度攻关项目数量、引领带动作用等因素,奖补资金分配额度向关键领域打破“卡脖子”制约、填补空白的引领性、标志性优质项目倾斜。新兴产业关键技术应用领域项目额度占比60%左右;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及其他新业态、新模式领域项目占比40%左右。(来源:山东省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