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文号为“青城卫放罚字〔2022〕00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7月15日,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崔家沟社区的青岛松乔康复医院有限公司,自2020年10月22日开始,未按照规定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对使用中的“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设备”一台(型号:NeuViz 16 Classic)、“医用诊断X射线机”一台(型号:HF52-2A型)、“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一台(型号:新东方1000MC型)进行状态检测。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决定给予其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8月16日。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的信息显示,今年3月8日,青岛松乔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曾因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便发布相关医疗广告,而被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