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消息称,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交通运输职工队伍,助力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山东交通工匠”推荐申报工作。
推荐范围、基本原则和数量看这里→
1.推荐范围
“山东交通工匠”全面覆盖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在职职工,面向基层一线操作岗位的技术、技能型职工群体,向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拓展,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称、技能等级、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
2.基本原则
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培育工匠人才,坚持公开公正、自下而上、差额申报、竞争择优。
3.数量
“山东交通工匠”不超过30名、“山东交通大工匠”不超过10名。
推荐标准看这里→
符合以下标准条件可以推荐申报“山东交通工匠”
1.具有优秀品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听党话、跟党走,忠于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带头弘扬和践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2.掌握高超技能。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拥有高招绝技,技能技艺在全省乃至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广泛影响力;
3.善于创新创造。在工艺改进、技术革新、质量攻关、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发挥引领作用。勇于攻坚克难,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参加名师带徒等活动,带头向职工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带动身边职工共同成长、共同进步;
5.推动数字交通发展。深耕“基础设施、运输服务、行业治理”三个领域的数字化升级,积极推动数据资源赋能交通发展,为提升交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可优先推荐;往届“山东交通工匠”不再重复申报。
符合以上标准条件或往届“山东交通工匠”,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推荐申报“山东交通大工匠”
1.在关键技术工艺领域取得重要革新、重要突破、重要成果,达到或接近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的;
2.参与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重点技术攻关项目,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技术进步、实现企业、产业、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
3.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的;
4.获得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或首席技师等称号的;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的。
推荐方式和程序在这里!
(一)推荐方式
通过单位推荐、社团推荐两种渠道进行申报。
(二)评审公布
1.资格初审。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2.网络投票。通过网络发布“山东交通工匠”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发动公众进行网络投票。
3.组织评审。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候选人开展“背靠背”评审。
4.差额考察。依据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结果,提出考察人选,组织实地考察。
5.提名公示。依据实地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公示人选名单,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公布名单。
支持激励措施在这里→
1.给予每名“山东交通大工匠”4万元创新资金资助,其中个人1万元、领衔创建的创新工作室3万元。
2.给予每名“山东交通工匠”2.5万元创新资金资助,其中个人0.5万元、领衔创建的创新工作室2万元。
3.择优推荐“山东交通大工匠”申报“齐鲁工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