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文号为“茌建行处字〔2022〕57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山东星空间置业有限公司茌平分公司建设的茌平喜园项目一期S2#商业楼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聊城市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二的罚款,即罚款4.33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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