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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中秋”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遏制“天价”月饼等现象,8月29日,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中秋”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广大市民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按照规定,各相关经营者严禁趁节日期间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或价格欺诈。经营者销售月饼等节日商品时,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等公示价格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赵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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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付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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