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发力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聊城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原主任赵登福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16年8月,赵登福担任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处长期间,收受聊城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赠送的苹果手机一部,价值8000元。此外,赵登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赵登福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朱老庄镇安监办主任李宗银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饮酒问题。2022年1月18日,李宗银要求辖区内其管理服务对象某企业负责人安排次日安全检查活动后的午餐。1月19日中午,李宗银等6人前往该企业负责人安排的饭店就餐并饮酒,由该企业负责人支付餐费420元。2022年3月,李宗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接受宴请人员均被依规依纪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莘县古城油棉加工厂党支部书记、厂长王伟洲违规报销吃喝费用和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2014年至2020年,王伟洲违规报销吃喝费用共计62926元,违规报销个人上下班时的车辆油费18134元。2021年12月,王伟洲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来源:聊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