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文号为“鲁(泰)煤安罚〔2022〕05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东泰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寨煤矿共存在12项违法行为,第1-10项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第11项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第12项行为违反《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以及《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相关条款的规定,泰安市能源局对其罚款38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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