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孙罗南
近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3则关于“济南城市发展集团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收购存量房源用于租赁储备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这3则招标公告显示,济南城市发展集团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在历下区、市中区范围内;高新区、历城区范围内;槐荫区、天桥区范围内,收购3000套商品房,分批实施。
“贴近中心城区”
济南城市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在9月6日也发布了《收购存量房源 助力租赁市场——集团公开采购社会优质存量房作为租赁储备房源》的文章。文章称,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8月31日,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所属济南城市发展集团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在济南市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范围内收购存量房源用于租赁储备住房,房源要求“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手续齐全、保障品质”。
文章提到,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全面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济南市积极响应,出台一系列政策,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扩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解决城市流入的青年人、新市民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济南城市发展集团作为济南市一级功能性平台公司,积极承担社会化住房租赁市场主渠道重任。”文章提到,该集团通过收购的商品房作为租赁储备用房,为全市提供坚实的住房保障,充分发挥租赁市场的民生作用,保障“来济南有房住,留济南有住房”的租赁市场,更好地支撑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8月30日发布的上述3则招标公告,对收购项目房源提出了要求,包括需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手续齐全、保障品质等。
具体来看,拟收购项目要在项目区域范围内,贴近中心城区,充分结合区位、产业基础、发展优势等因素,以支持产业、便于就业为重要前提;周边交通便利,临近地铁口、公交站,基础设施、生活配套等设施完善,可满足交通出行、休闲购物、教育、医疗等生活需求。
房源性质原则上须为整栋未售的商品住宅或公寓,可实现封闭管理,整院优先;拟收购项目须四证齐全,即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保证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优先考虑收购知名房企开发的高质量项目,重点把控项目设计水平、房屋质量、园林景观、物业服务品质等因素,确保拟收购项目的房屋品质。
“一举多得”的措施
近年来,济南陆续在增加租赁住房项目。在2020年,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就印发了《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提出,新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原则上应按照不小于地上建筑面积10%的比例配建租赁住房。
“前几年济南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是在一些新增商品房项目进行配建,基本特点就是在新开发热点区域,有些地方都是城市新区,比较偏。”合富辉煌(中国)山东公司副总经理许传明对经济导报记者说,“这有个大问题就是,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地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的市民之间,空间是不匹配的。这不仅是济南,包括青岛等地也存在这个问题,青岛前几年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大量在西海岸和即墨,而有这种住房诉求的市民其实大多在市南区、市北区等地上班,供应空间上不匹配是一个大问题。”
在许传明看来,济南此次采购存量房作为租赁储备房源,这算是“一举多得”的办法,有缓解楼市的考虑,也极大地充实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范畴,还解决了此前职住不平衡、供给之间的不匹配问题,此外,济南也在推进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积极引进人才,都少不了这些硬件条件留住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