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山东蓝孚高能物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蓝孚高能,834428.NQ)是一家创新层鲁企,该公司上月底披露一则收购报告书称,胡连芳拟将其持有的蓝孚高能股份共计1336.49万股(持股比例为10.25%),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给山东中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下称“中泽环保”)。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上述转让完成后,中泽环保与一致行动人苗翠波将取代威高投资,共同成为蓝孚高能的第一大股东。但是,由于各股东持股较分散,蓝孚高能仍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者将合计持有21.64%股份
作为收购人,中泽环保位于济宁市梁山县韩垓镇。苗翠波系蓝孚高能在册股东,同时为收购人中泽环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中泽环保和苗翠波为一致行动人。
股权结构显示,苗翠波持有中泽环保99.875%的股权,迟建军持有其余0.125%的股权。根据相关审计报告,2021年末中泽环保主要负债为应付账款2717.70万元,预收款项3.11亿元,其他应付款3353.83万元。应付款项主要为应付购煤款和运费,预收款项主要为预收的购煤款,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和金乡县佳亿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往来款。
中泽环保本次拟以现金购买胡连芳持有的蓝孚高能1336.49万股股份,拟收购的价格为3元/股,涉及资金总额为4009.47万元,收购资金来源于中泽环保的自有资金,支付方式为货币付款。根据经审计的中泽环保2021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末中泽环保净资产为1.33亿元,2021年度净利润为3502.65万元,中泽环保经营情况良好,具备收购的经济实力。
本次收购前,蓝孚高能第一大股东为威高投资,持有蓝孚高能16.32%股权,蓝孚高能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此外,本次收购前,收购人中泽环保持有蓝孚高能27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07%;苗翠波作为收购人的一致行动人,持有蓝孚高能1215.61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9.32%。
收购完成后,收购人中泽环保将持有蓝孚高能1606.49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2.32%;一致行动人苗翠波持有蓝孚高能1215.61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9.32%。收购人中泽环保及其一致行动人苗翠波共持有蓝孚高能2822.10万股股份,二者将共同成为蓝孚高能的第一大股东(共持有21.64%股份),但蓝孚高能仍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继续由原管理团队经营
履历显示,苗翠波,男,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1992年7月至2006年10月,担任山东省燃料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10月至今,担任宏宇能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担任佳亿化工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12月,担任蓝孚高能董事;2017年11月至今,担任恒荣环保董事;2018年1月至今,担任骏达机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担任兖矿化工董事;2020年3月至今,担任象屿炜杰副董事长;2021年4月至今,担任中泽能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担任中泽环保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担任蓝孚高能董事长。
蓝孚高能位于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司可提供辐照加工技术服务,依托自身在电子加速器领域的领先技术,自建辐照中心,为客户提供医疗保健产品、食品(包括宠物食品)、药品、包装材料等产品的辐照灭菌服务,高分子材料的辐照改性服务,以收取辐照加工费用作为收入和利润来源。蓝孚高能以“自主知识产权+底层产业化”的独有优势,曾获得资本市场的热切关注。
作为全国领先的工业电子加速器供应商,蓝孚高能除了可为客户提供电子加速器产品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外,公司还从事医疗设备的研发销售,目前公司已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完成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等开展业务所需的经营资质。
“收购人看好蓝孚高能的发展前景,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成为蓝孚高能的第一大股东,其将优化蓝孚高能的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的价值。”一位接近蓝孚高能的人士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
上述人士介绍,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中泽环保及其一致行动人苗翠波暂无对蓝孚高能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计划。蓝孚高能将继续由原管理团队经营,预计财务状况、盈利能力不会因本次收购发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