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近日,记者从临沂市发改委获悉,临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城管、公安交警、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了《临沂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通过增加免费停车时长、调整高峰期时段、降低收费标准、缩短计费时长、设置最高收费限额等方式,显著降低了群众停车支出。该《办法》施行日期为2023年2月1日,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增加免费停车时长。将临沂市城区区域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车设施免费停车时间由15-30分钟统一确定为2小时。调整高峰时段。减少了高峰期时段,白天由7:00-21:00调整为7:00-20:00。 增设最高收费限额。增设了24小时最高收费限额,道路停车泊位按区域划分分别为30元、20元、10元;小型车地上停车设施按区域划分分别为20元、15元、10元;小型车地下停车设施按区域划分分别为15元、10元、10元。 降低收费标准。《办法》明显降低了政府定价的道路、地上、地下停车设施收费标准。以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小型车一类地区为例,一是大幅降低了前3小时收费标准,原3小时收费9元(半小时内免费,1小时内收1元;1小时后2元/半小时)、现3小时收费2元(2小时内免费,2-3小时1元/半小时)。二是小幅降低了3小时后收费标准,为防止车辆长时间占用路内泊位,采取分段计费方式,停车3小时后收费标准仅小幅降低,由原来2元/半小时降为1.5元/半小时。三是降低了夜间收费标准,由1元/小时,最高6元/车次调整为每半小时0.5元,最高上限5元。(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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