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10月8日,北交所发布修订后的《北交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7号-转板》(下称《转板指引》)。本次北交所转板新规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并明确了“四步走”的转板程序。据悉,北交所上市公司向上交所或深交所申请转板有关事宜适用该指引。
根据《转板指引》,有转板意愿的上市公司应从实现长远健康发展、切实回报投资者出发,审慎评估自身是否符合转板条件,并选聘具有良好执业质量的保荐机构,稳妥启动、推进转板工作。指引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并强化“关键少数”监管,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承诺公司推进转板期间“不减持”,防范相关主体利用“忽悠式”转板牟利、损害投资者权益。
今年9月初,证监会发布了《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交所的意见》,提出“稳妥有序推进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随后,北交所就火速对优化转板安排征求意见。此番对《转板指引》的修订,引发了市场高度关注,不少北交所企业表示,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新规带来的利好,酌情考虑转板事宜。
事实上,北交所正处于市场建设初期,尚未形成稳定的估值中枢,属于“投资洼地、政策高地”。目前,北交所不少优质企业股票处于价值低估状态,股票的平均估值仅为沪深市场同行业股票的三分之一左右,这是影响市场活跃度的重要原因。转板机制的通畅,有助于进一步打开优质上市公司发展空间,利于打造新的估值中枢,促进北交所估值水平向沪深市场靠拢。只有畅通转板机制,北交所上市公司才能活跃起来。
转板制度是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关键举措,其有利于充分发挥各板块市场的功能,从而为优质企业提供更加丰富的发展道路和上市的选择。但转板并不涉及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增加市场融资额和上市公司数量,也不会导致市场所担心的“扩容”和“抽血”问题。随着北交所市场的设立和快速发展,各方预期更加多元,在此背景下稳步有序推进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全链条服务体系,也属水到渠成。
值得注意的是,《转板指引》补充完善了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转板事宜前的程序,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要审慎做出“双向选择”,同时要求建立北交所与沪深交易所的“预沟通”机制,此举可以帮助上市公司更准确判断现阶段是否具备启动转板的条件,也体现了交易所服务市场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