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明确,各上市公司应严格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证监会有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公司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每年在披露公司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目前尚未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创业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应自披露公司2024年年报开始,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来源:同花顺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