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将对济南市长清区丰树(济南)国际食品智造产业园项目“10·17”事故查处工作进行督办。
通知显示,10月17日,济南市长清区丰树(济南)国际食品智造产业园项目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为丰楷实业发展(济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GOHCHYEBOON,项目负责人薛海鹏),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江苏省,法定代表人殷炜东,项目负责人沈欢欢),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为南京胜达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江苏省,法定代表人尹玉萍,项目负责人圣承俊),监理单位为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峰,项目总监郝保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现对该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严格落实鲁建发〔2020〕3号文件关于从严从速落实处理处罚“六个一律”措施规定,将事故直接涉及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公示警示为全市施工安全风险企业,责令事故项目全面停工整顿;政府投资和国有主导投资项目应谨慎委托建设任务,政府土地出让应慎重选择,直至事故结案处罚执行完毕。
同时,立即启动对涉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由事故所在地主管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由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负责)和对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动态核查。于2023年11月3日前,将核查结果及行政管理措施实施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督促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履行部门职责,参与事故处理。积极做好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和有关规定,结合部门职责,对责任单位及单位负责人等按上限暂扣、停业、降级、吊销有关证照,实施经济处罚。
严格按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办法》,组织开展事故现场警示教育。现场警示教育结束后10日内,将现场警示教育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并向行业企业和工程项目公开。
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由市、县(市、区)主管部门对直接监管项目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巡查监督,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避免出现同类问题。
事故调查报告(含地方政府批复)、住建部门处罚文书等材料,要求分别于政府批复之日起7日和30日内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