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晚间,隆基绿能(601012.SH)发布关于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立案仅针对公司股东
公告称,隆基绿能获悉股东HHLR管理有限公司(简称“HHLR公司”)于1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隆基绿能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HHLR公司立案。
对于HHLR公司遭证监会立案一事,隆基绿能表示,本次立案事项系针对公司股东HHLR公司,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受到影响。
调查期间,股东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东HHLR公司涉嫌违规减持
公告显示,2020年12月,高瓴旗下HHLR公司受让隆基绿能股东李春安6%股份,本次交易每股转让价格为70元,交易对价总额约为158.4亿元。HHLR公司2021年一季度进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5.85%。
隆基绿能披露的三季报显示,到三季度末,HHLR持有4.98%股份(37762.1万股)。截至报告期末,HHLR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价值基金(交易所)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的股份已全部到期归还。与此前的持股比例5.85%相比,HHLR三季度末的持股比例发生下降,受到市场关注。
截至11月8日收盘,隆基绿能收报23.42元,跌0.04%。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