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速览】
◆依法将各类证券基金期货活动全部纳入监管,持续健全各条线各环节监管制度体系
◆推动制定、修改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各条线制度规则“立改废释”和体系优化
◆梳理监管制度漏洞并及时纠偏,使资本市场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
◆加快构建覆盖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及场外市场的资本市场智慧监管平台
◆持续强化网络安全事件监管
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杨明宇11月10日在2023金融街论坛上表示,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资本市场法治和基础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证券违法成本过低的情况在制度层面得到了根本改变,证券期货领域案件多发态势得到遏制,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合力初步形成,市场生态持续改善,市场韧性得到增强,市场预期更加稳定。”杨明宇说。
杨明宇透露,下一步,证监会将突出监管全覆盖,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加强监管协同,强化监管法治保障,提升监管科技化水平,切实提高资本市场监管有效性。
完善证券执法司法制度机制
“加强资本市场监管,是加强金融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提振投资者信心具有重要意义。”杨明宇说,证监会的第一职责是监管。近年来,证监会坚守监管主责主业,深化对监管政治性人民性的认识,深入推进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以完善证券执法司法制度机制为抓手,不断提高证券监管能力和水平,以监管履职能力提升带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看,重点加强顶层设计,推动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立足于全方位加强和改进证券监管执法工作,对完善资本市场法律责任制度体系、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强化对大要案的惩治和重点领域执法、提升证券执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等做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安排。《意见》印发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贯彻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大部分措施已经落地或者取得阶段性成果。
稳步夯实法治根基,推动完善资本市场监管制度体系。推动全面修改证券法,显著提高行政处罚力度、强化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责任追究、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夯实资本市场法治根基。推动出台期货和衍生品法,补齐期货和衍生品领域的法律“短板”。推动出台刑法修正案(十一),配套修改证券期货犯罪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大幅强化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操纵市场等犯罪的刑事惩戒力度。推动制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将私募投资基金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进行监管。推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从独立董事的地位、作用、选择、管理、监督等方面予以规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制度的功能作用。制定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制度规则,对境内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上市活动统一实施备案管理,更好支持企业依法合规到境外上市。开展行政和解试点,推动制定行政和解法规,创新行政执法模式,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全面梳理、规范行政监管措施的设定和实施,取消中介机构立案挂钩机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强化监管执法合力,推动完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的监管理念,牵头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加大对资本市场重大案件的协调力度,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重要规则制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高检院设立驻证监会检察室,进一步发挥证券领域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与高检院共同签署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履职衔接协作机制的合作文件,检会合作迈上新台阶。推动成立上海、北京、成渝金融法院,证券期货审判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执法协作,突出对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升双方在线索研判、协同办案、执法保障等方面的协作水平。建立资本市场重大违法案件内部通报制度,加强与地方政府及金融监管、纪检监察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执法合作,防范和约束办案中可能遇到的地方保护等阻力和干扰。
深入推进监管转型,不断完善稽查处罚监管体制机制。紧紧围绕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这条主线,一体推进稽查处罚监管转型,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带来的深刻环境变化。建立健全“总对总”案件线索机制,突出重大案件办理,加强监管执法协同,初步形成前台驱动、合理分工、高效协同、相互监督的监管执法新格局。制定立案标准、证据规范、调查指引等稽查执法制度规范,形成涉及主要违法类型、覆盖各板块、贯穿全流程的案件线索筛查和立案标准体系,提升稽查执法规范性。推进行政违法行为认定规则和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工作,统一审理处罚标准,保证执法一致性。探索建立巡回审理机制,发挥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专业优势,使行政处罚与自律监管融合、衔接更加紧密有序。
切实提高资本市场监管有效性
杨明宇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深刻把握资本市场监管的政治性、人民性,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坚持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切实提高资本市场监管有效性。
具体来看,突出监管全覆盖。以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及时查找监管不到位、不及时的制度短板和漏洞,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依法将各类证券基金期货活动全部纳入监管,持续健全各条线各环节监管制度体系,确保监管无死角、无盲区、无例外。
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强化机构监管,严把准入关口,未经依法批准或者登记备案,任何机构不得从事证券基金期货业务、开展证券基金期货活动,严禁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强化行为监管,严格规范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的各类经营活动及交易行为。强化功能监管,对同质同类金融业务或者金融产品,实行公平统一的监管规则。强化穿透式监管,严厉打击违规代持、以异常价格突击入股、利益输送等行为,防范违法违规“造富”。强化持续监管,对监管对象实施全周期、全过程、全链条动态监管。强化分类监管,将监管资源集中到重点领域、关键机构、核心人员。强化自律监管,更好发挥自律监管前瞻性引导、预防性规范功能作用。强化阳光监管,进一步消除“口袋政策”,提升监管透明度和一致性。
加强监管协同。健全部际联动、央地协作的工作机制,深化与司法机关、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的监管协作,提升监管执法合力。进一步发挥公安、检察机关派驻证监会的体制优势,充分发挥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等机制作用,强化“零容忍”执法震慑。继续统筹开放和安全,扎实推进常态化、可持续的跨境监管执法合作,加大对跨境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强化监管法治保障。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推动制定、修改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各条线制度规则“立改废释”和体系优化,梳理监管制度漏洞并及时纠偏,使资本市场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为全面加强监管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提升监管科技化水平。加快构建覆盖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及场外市场的资本市场智慧监管平台,进一步提高监管信息集成度,开发并推广实用分析工具,促进业务和科技深度融合,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持续强化网络安全事件监管,切实维护金融基础设施安全平稳运行,保障信息安全。
“证监会将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面加强资本市场监管,推动完善基础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加强与各方面的协同合作,全面提升监管效能,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提供有力保障。”杨明宇表示。(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