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日前,中信证券披露关于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称,根据发行人于2023年11月7日出具的《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公告》,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
据悉,因该公司领导分工调整,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变更后其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公司总会计师刘传真,于磊不再担任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履历显示,刘传真,男,1971年生,曾任济南市环保科研所出纳员、济南市环保科研所会计师、济南旧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部长,以及济南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财务部部长等职,现任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中信证券表示,发行人目前经营正常,此次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为正常人事任免,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据悉,中信证券作为“23济轨01”“23济轨03”“23济轨04”“23济轨05”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