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见习记者 高冉
11月15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有关情况。
经济导报记者获悉,为聚焦突出问题,推进执法监督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开展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建立监督平台,按照事前报备、事中留痕、事后评价原则,对涉企执法行为全过程监督。”
发布会上,山东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宫钊向大家介绍部署开展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的相关工作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要求,省司法厅在8个市和4个县(区)部署开展了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工作,并推动将试点纳入省政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省委省政府营转办“揭榜挂帅”项目,确定为省司法厅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各试点单位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建立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创新探索,为全省推广提供试点经验。
一是强化制度创新。通过制定政策性文件,对涉企行政检查的主体、程序、频次、方式等内容进行全面规范,为依法、规范、有序、高效开展行政检查提供制度支持。济南市制定《推进行政执法精准化规定》,推进精准执法检查。青岛市全面建立问题线索移送“绿色通道”、行政执法监测、联席会议、联合调研等执法监督“四项制度”。聊城市梳理形成行政执法领域合法合规经营指南、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出台《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动态管理办法》。威海、德州等市出台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办法和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全方位规范涉企检查行为。
二是加强机制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务实管用的工作机制。菏泽市出台《意见》,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法治督察、行政执法监督贯通融合机制。威海市依托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监管等方式对企业实行差异化检查,提高检查的精准度。聊城、德州等市通过对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关联检查事项进行“一件事”集成,实现“综合查一次”,切实减少入企检查次数等。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行政检查,以技术手段切实减少现场检查、强化监管效能。东营市开发“政企行”阳光执法监督平台,临沂市罗庄区建立“小罗执法”、菏泽市巨野县建立“麟智法”、莒南县建立“双向扫码”平台等,按照事前报备、事中留痕、事后评价原则,对涉企检查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
宫钊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深入推进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梳理提炼试点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在全省复制推广,努力推动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