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日前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山东希苒气体有限公司、淄博赛运物流有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
据悉,山东希苒气体有限公司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使用鲁CQ8030车辆向公交等车辆销售液化天然气燃料,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11月8日,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46266万元。
淄博赛运物流有限公司车辆(鲁CR0103)则因超高车辆未经审批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致使燕山立交桥受损,存在危害城市桥涵的行为,违反了《济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此,淄博赛运物流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