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11月16日,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10月16日,省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联合出台了《山东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流程以及审查的要点有哪些?
据了解,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依托山东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进行线上办理,存证、登记服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山东平台受理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数据创新主体在登记平台所提交的登记申请。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流程分为“存证或公证-申请-审查-公示-签发证书”这五个步骤。其中,数据存证或公证是保证登记对象真实性和可信性的登记必经程序。在数据知识产权审查工作中,坚持“四个充分”的工作原则:充分考虑数据安全、公众的利益和个人隐私,充分把握数据的特有属性和产权制度的客观规律,充分尊重数据处理者的劳动和相关投入,充分发挥数据对产业数字化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具体的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主要概括为以下五点。
第一,数据形式审查。登记的数据应为经过一定规则处理、形成的数据集合,不是广泛意义上的数据,单条的数据及没有进行加工处理的原始数据、没有经匿名化处理的个人数据,原则上都不宜作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保护对象。
第二,数据合法性审查。主要是数据来源合法性溯源审查及数据处理规则的合规性审查,在流程上建立登记异议、撤销制度,对数据合法合规性存在问题的不予登记,为数据登记及之后的创新利用、流通交易和保护等增信赋能。
第三,智力成果属性审查。登记的数据应是数据处理者付出劳动和相关投入,进行加工处理后所形成的智力成果,能投入使用并解决实际问题。如对数据处理规则的审查内容,主要体现为数据清洗、去标识化、匿名化方法或算法等。
第四,实用属性审查。主要从数据处理规则、应用场景等角度,重点对登记对象解决的技术问题、产业上可实施性及可能产生的积极效果进行实质审查,更好地推动高质量数据知识产权创新创造和转化运用。
第五,其他形式审查,如登记信息的填写是否全面、规范和准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