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经济导报记者从12月1日举行的济南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南将开展“建设放心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满意度(2023—2025)”三年行动,每年增加无理由退货单位5000家,每年建设消费维权站1000家;到2025年,创建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00家,全市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达到65000家,消费维权站达到3500家。
据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朱云生介绍,从今年起,济南将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实现消费供给、消费环境、消费维权三大领域消费者满意度的显著提升,力争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排名提升至全国前15位,建设放心消费示范城市。
在强化市场综合治理上聚焦发力。加强虚假宣传、违法广告、霸王合同、价格欺诈、违规收费等重点问题监管,深化市场秩序治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强化“铁拳”行动震慑,深化行刑衔接和部门联动机制,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
在发挥消协组织作用上聚焦发力。加强市区(县)两级消协建设,深化基层行系列活动。强化消费教育宣传引导,每年建设消费教育基地10处。抓好行业协会创建组织指导工作,促进行业自律和服务质量提升。
在推动消费投诉处置上聚焦发力。推进线上线下投诉渠道建设,完善消费投诉和解机制。加强消费维权站建设,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高消费维权便利度。利用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依法依规公示消费者投诉信息。加强预付式消费领域问题管理,及时发布预付卡消费警示,每年调度行业主管部门依职能开展2次专项检查,落实备案审查、资金存管等制度,对不能按约定提供商品和服务、关门跑路的经营者列入异常名录。
在提升消费环境测评上聚焦发力。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分区域、分行业、分部门开展2次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组织商品比较试验,对各区县、各行业、各部门的测评结果进行通报。
济南市消协常务副会长何玉明介绍,将在全市开展“放心消费在济南”“五个一”活动,不断强化经营主体参与消费环境创建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一倡议”:发布“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倡议书,倡导全市各行业协会、各经营者围绕各自行业特点和职能,落实主体责任。下一步,将倡议活动推广到开展创建放心协会、放心商场、放心市场、放心景区、放心商品、放心服务等活动中去。
“一承诺”:按照“自愿承诺、履行承诺、主动公示、接受监督”原则,鼓励实体店经营者根据商品属性和实际经营条件,采取“一店一承诺”形式,明确退货商品范围、退货时限、退货条件及退货流程等内容,改进服务质量,优化消费体验。目前全市无理由退货线下经营者已达5万家。
“一示范”:大力培育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在参与放心消费环境创建的经营者中广泛深入开展“四亮”活动,推动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主动亮“泉放心”标识,亮“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无理由退换货”等创建承诺,亮消费投诉受理、售后管理等制度标牌,亮企业证照、企业信用、企业荣誉等公示信息。目前,济南市共培育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万余家。从今年起,将重点打造高质量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每年评选100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一标识”:“泉放心”放心消费创建在济南标识。制发创建标识牌2万多个,在全市范围内发放宣传,提升消费者和企业对放心消费、消费者满意度提升工作的感知,擦亮“放心消费在济南”城市名片。
“一公示”:定期公示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消费投诉纠纷处置情况和经营者评价指数,推动经营主体自查自纠,不断强化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守法意识和底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