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储能电站集中调用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如遇电力供应紧张,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在预测常规火电、核电、抽水蓄能机组出力和省外来电规模无法满足全网电力需求的情况下,可根据相关运行规程和工作程序,向新型储能电站下达应急集中调度指令。
储能电站接到应急调度指令后,应当立即按照调度指令执行。其中,独立储能的充放电价格按当时市场现货价格结算,配建储能的放电价格按当时市场现货价格结算,由此产生的价差费用(收益)由全体工商业户分摊(分享)。对于故意延误执行或拒不执行应急调度指令的新型储能电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