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近日经修订印发,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贷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400万元,扩大免除反担保范围、优化贴息流程……一系列利好为创业者提供更多融资支持,更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贷款额度上限,放宽申请条件。比如,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300万元提高至400万元。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职工人数的占比由15%下降为10%,超过100人的企业由8%下降为5%。
为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鼓励有条件的市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申请的20万元及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及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优质大学生创业项目原则上免除反担保。创业担保贷款期限届满前,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可向经办银行提出1次不超过1年的展期申请。
该实施办法还细化人社、财政、银行等部门责任分工,压缩办理时限,确保贴息资金尽快惠及市场主体,降低融资成本。(来源:舜网-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