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近日,山东省制定出台《山东省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照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和绩效导向的原则,建立起从项目选取、组织实施到结果运用的全过程管理制度,为预算评审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厘清评审职责。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完善预算评审制度、业务规范等,根据预算管理需要选取预算项目实施评审。项目主管部门及申报单位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完成相关项目的预算评审工作。
明确评审范围。重点选取项目支出总额或年度资金需求大、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项目开展预算评审。省财政对涉及重大改革和重要政策的项目、专业性强或技术复杂的项目等6类预算项目优先开展评审。市县预算评审范围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预算管理需要确定。
规范评审内容。将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完整性、合规性、合理性、经济性以及绩效目标、支出标准等作为重点审核内容,综合运用政策评估、比较分析、工作量计算、成本效益分析、市场询价、专家咨询论证、现场核实等方法实施评审。
强化结果应用。评审结果作为审核预算申请的参考,对被评审项目预算加以约束。要根据预算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向项目主管部门或申报单位提出改进预算编制的意见建议,促进提高部门预算编报质量。加强对评审数据的积累、分析和提炼,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和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建设。
此外,办法还对评审程序、中介机构和专家选用、衔接融合绩效评价等提出了规范性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