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到人社部门备案),并按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含补缴)小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补贴标准
按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和时间,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三、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
3.《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可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4.《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可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四、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携带材料到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或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单位登录”,搜索“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搜索“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
五、咨询电话
历下区 86952585 市中区 86157593
槐荫区 87957908 天桥区 81601178
历城区 66899169 长清区 87268816
章丘区 83214842 济阳区 84238515
莱芜区 76224815 钢城区 75873038
平阴县 87780718 商河县 84884517
高新区 82689735 南山区 88112713
起步区 66604375
(来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