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石宪亮
据上交所网站消息,上交所上市委将于12月27日审议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拉普拉斯”)首发申请。该公司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
拉普拉斯在招股书中披露,公司计划于深交所科创板上市,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4053.26万股,拟募集资金18亿元,分别用于光伏高端装备研发生产总部基地项目、半导体及光伏高端设备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数据显示,三年多的时间拉普拉斯从资不抵债到净利破亿,表现较为亮眼;但深入了解后发现,该公司在财务数据、关联关系、募投项目等方面仍存在诸多疑问。
与客户披露的数据“打架”,财务问题遭质疑
拉普拉斯是一家高效光伏电池片核心工艺设备及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业务为光伏电池片制造所需高性能热制程、镀膜及配套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可为客户提供半导体分立器件设备和配套产品及服务。
报告期内(2020年-2023年上半年),拉普拉斯的营业收入分别为0.41亿元、1.04亿元、12.66亿元、10.86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0.46亿元、-0.57亿元、1.19亿元、1.25亿元。公司在上会稿中预测,2023年全年营业收入将同比增长129%以上,归母净利润将同比增长246%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主营业务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100.00%、99.99%、98.67%及97.92%,主要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其中对晶科能源的收入占比分别为18.13%、54.21%、48.55%及58.07%;对隆基绿能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77.67%、45.54%、14.61%、4.39%。
招股书披露,截至2023年6月30日,拉普拉斯与客户签订的正在履行及报告期内已履行完毕的单笔金额超过2亿元的重要合同中,关于珠海爱旭的有2个,涉及的金额分别是50,458.30万元和42,816.76万元。
珠海爱旭是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旭股份”)的子公司。据爱旭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披露,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交易金额20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设备采购合同、订单中涉及到拉普拉斯和珠海爱旭的合同有2个,金额分别是48133.20万元和42816.76万元。
对比可见,拉普拉斯和爱旭股份披露的合同数据中,其中一笔金额存在2325.10万元的差异。
此外,招股书披露,拉普拉斯2020年第五大供应商为布琅轲锶特(上海)测量设备贸易有限公司,拉普拉斯向其采购金额为315.17万元;当年第四大供应商为上海菲利华石创科技有限公司,拉普拉斯向其采购金额为319.64万元。
招股书同时披露,重庆市大正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正仪表”)是拉普拉斯供应商之一,据大正仪表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当年向拉普拉斯的销售金额为341.99万元。
蹊跷的是,2020年大正仪表向拉普拉斯的销售金额,高于当年拉普拉斯与公司第四和第五大供应商的销售金额,却没有列入当年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中。
关联关系复杂,一家关联客户参保员工为0
招股书显示,拉普拉斯无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1983年林佳继,其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共计33.20%的表决权,现任拉普拉斯董事长、总经理。除林佳继外,其他持有拉普拉斯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有连城数控(持股16.87%)、安是新能源(持股8.6%)等。而钟宝申、李春安为连城数控的实际控制人。
另外,公开资料显示,截至今年9月末,钟宝申还持有公司重要客户隆基绿能1.3%的股份。而公司监事会主席曾钧曾于2021年在公司第一大客户晶科能源担任过人资经理。
拉普拉斯在招股书中披露,深圳维根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根斯”)是发行人董事刘群父亲刘世清持股60%的企业,该公司主要从事光伏行业备品备件的贸易业务,于2023年5月注销。
报告期内,拉普拉斯主要向维根斯销售流量计等备品备件,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的销售金额为58.45万元、105.59万元和185.45万元。
工商资料显示,维根斯成立于2019年10月11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0元,缴纳社保的人数为0人。该公司的工商联系电话为0755-28329683,联系邮箱为caiwu@laplace-tech.cn和2813338105@qq.com。
值得注意的是,维根斯上述工商联系方式与拉普拉斯及拉普拉斯董事长林佳继实际控制的深圳市笛卡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拉普拉斯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傅立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多家公司存在相同之处。
作为一家缴纳社保人数均为0的企业,维根斯与拉普拉斯交易是否真实?维根斯又是否为林佳继实际控制的企业?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注水”?
除了上述问题,拉普拉斯在信息披露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
2023年10月12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大华核字[2023]0014229号审核问询函)显示,嘉兴朝希洪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朝希”)投资拉普拉斯的金额为2000万元。
而拉普拉斯在招股书中披露,本次发行前,嘉兴朝希持有公司1.05%的股份,根据招股书披露的2022年8月拉普拉斯股权变动情况,可查询到嘉兴朝希的投资金额为6379.6154万元。
上述两份文件披露的数据为何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形?哪一个文件披露的信息是准确的?
拉普拉斯本次IPO募投项目中,光伏高端装备研发生产总部基地项目投资总额为7.7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拟在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占地面积25,422.97平方米。
但根据深圳市坪山区政府网站招商项目信息显示,拉普拉斯计划投资5.5亿元建设拉普拉斯高端光伏装备研发生产总部基地项目,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以7485万元竞得G14311-8036号工业用地,该地块土地面积25422.97㎡,建筑面积109000㎡。
拉普拉斯披露的募投项目投资总额7.7亿元,比深圳市坪山区政府网站披露的5.5亿元投资金额多了2.2亿元。公司的募投项目是否存在为多融资而“注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