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2月14日,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根据《“十四五”期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和《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县)暨“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经省功勋办备案通过,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创建工作。
经市(县)级申请、省级核查和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将济南市等7个市级单位命名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将莱西市等23个县级单位命名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截止到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