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以下简称“历城分局”)发出全市首个“实施豁免末端治理设施”建设项目环评批复。
2023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守好生态环境底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开门红”第12条“优化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措施”及《实施细则》:“在同一个生产线内,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再配套建设收集和处理设施”要求,历城分局率先对济南富聚春包装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万个纸箱、20万个纸盒及80万个彩盒项目豁免末端治理设施环评文件进行了审批,该项目成为济南市首个“实施豁免末端治理设施”的新建企业。
3月15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联合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上门服务企业”,将建设项目批复文件及污染物总量审核确认书送至企业手中,发放排污许可管理手册,对企业排污许可申请给予帮扶指导。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享受政府的豁免政策红利,大大减少企业的环保设备费用支出,为企业创造了更好的经济效益,在以后的生产中,会严格履行环评文件要求和各项环保政策,为济南的蓝天贡献企业力量。 (来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