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2022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县(市、区)
评选结果的通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2年,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激励先进、鼓舞干劲,依据《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办法》规定,经各市推荐、省级综合评定,决定对全省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齐河县、商河县、聊城市茌平区、诸城市、东明县、招远市、无棣县、临沭县、金乡县、成武县、兰陵县、阳谷县、禹城市、东营市东营区、青州市、淄博市临淄区、日照市岚山区、东平县、荣成市、枣庄市台儿庄区等20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
希望受到激励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带动、示范引领作用,以实际行动带好头、做表率,为推进全省耕地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再鼓干劲、再创佳绩。全省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先进为榜样,准确把握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严格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各项硬措施,守住守牢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根基,为全省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3年3月10日
(来源:山东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