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戚晨
互联网技术逐渐改变原有的医疗模式,将原来医院与医院之间、医生与医生之间、医生与居民之间的信息孤岛有效连接起来,提升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互联网元素与医疗之间1+1>2的关键。
山东已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鼓励互联网医疗发展,推进医疗、护理、急救、药事等服务领域便民惠民措施全面落地。近日,经济导报记者专访山东省立三院互联网医院等互联网医疗实施单位、行业企业及专业人士,对此进行了调查。
从“可选项”到“必选项”
“从2018年正式开始运行,前期经过多年的建设和摸索,目前已经进入了互联网医院的3.0版本,技术平台可以提供医联体之间的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医技方面的4方面服务,形成医联体的运转。”山东省立三院互联网医院主任王晶告诉经济导报记者,该院线上接诊量明显上升,“现在全院一天的线上接诊量较之前翻了数倍。为了满足更多患者不同时段的就医需求,医院设有专门的互联网医生岗位,医生轮流值班,24小时在线接诊。目前可通过线上为患者提供诊前咨询、用药指导、护理指导以及心理咨询。从服务内容,进行了多方面的创新。”
此前,互联网诊疗仅被限定在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领域。但山东各大医院如今都将“互联网+医疗”的模式延伸到了医院的各个流程环节。“其实,在我们的门户网站或者APP、小程序等应用背后,是强大的运转体系。”王晶在接受经济导报记者专访时指出,目前省立三院互联网医院线上上线了289位医生,通过各种激励政策促进医生“触网”。比如患者在线上咨询,倾向于找专家咨询的,后台会给专家进行电话提醒,专家可以保证在完成本职工作后进行回复,等待不会超过24小时。“此前的观念,互联网医院是一个‘可选项’,但如今互联网思维已经慢慢渗透到每一位医生,我们会逐步激励大家来感受到互联网医院的实用性。”
王晶表示,以前医院每个医生的诊疗方案,也曾在模式探索中有过曲折,随着互联网医院的不断完善,如今患者和医生线上线上全程沟通,平台会纳入患者管理,后期复诊提醒、用药提醒、可以将就诊的单点模式变成了线段模式,未来可以把“线段”变成“长链”,能够把全生命周期全部穿起来。“比如孕妇产后到生完孩子后,医院都会提供给产妇非常优质的服务和照顾,在产妇和婴儿健康营养方面可以给予指导,可以说利用互联网医疗的平台,相当于以整个医院的专家医生来进行健康保障。”
王晶表示,目前通过省立三院的互联网医疗体系,累计有40多万患者进行过健康管理项目、慢病管理项目的咨询或诊疗,接下来随着范围的扩大,未来互联网医疗将成为“必选项”,服务于每一个环节。
打通“医-药-险-支付”闭环
“疫情三年,我们一方面上线免费在线义诊、慢病续方服务,一方面上线1药网O2O平台,让药店免费入驻,打通支援战疫所需药品和物资的绿色通道。”1药网高级副总裁兼首席公共事务官刘彤在此前接受采访时介绍,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提供在线义诊和免费续方服务,覆盖城市超过370个。
政策护航行业发展。2022年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这意味着,讨论多年、经过三次征求意见、多地试点的网售处方药,终于正式“开闸”,这也给了更多医药电商平台、连锁药店带来更广阔的线上空间。
经济导报记者在走访调研中了解到,医药电商平台通过互联网医疗发挥着重要作用。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涛在3月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省药监局等6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创新监管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创新药品流通模式,引导“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在保证药品可追溯和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开展集团内多仓协同配送,探索药品直调试点,同时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集团内仓储资源整合利用。
“多元协作与开放共融将是未来互联网医疗的发展方向。”医药营销平台“医药客”CEO孙文斌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山东无论是医疗服务机构、健康服务机构,还是医药相关企业,以及AI、大数据等创新企业,都可以合作融入数字医疗平台生态,共享数字医疗创新技术及模式,共同推进行业良性发展。
刘彤同样表示,发展互联网医疗,最根本的目的还是为大众健康提供人性化服务。“我们将继续完善药品和患者连接场景,整合医疗服务能力,推动产业数字化向药品的供给侧拓展,加强药品供应链服务和数字化营销服务的能力。并在完善药品供应链,数字化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的背景下,进一步引入优质医疗资源和医生资源,为改善国内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供云解决方案,有效解决药品可及性问题、降低大众用药负担。”
监管要求“严管”+“巧管”
截至2022年底,山东共开设174家互联网医院,为发热患者、慢性病患者提供线上诊疗、用药指导、预约挂号、心理咨询等服务。2月13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山东省互联网诊疗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山东互联网诊疗的资质准入,对医疗机构、人员、业务、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提出明确要求,界定监管责任,为互联网诊疗服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更为清晰的方向指引。
“变化是几方面的。一是对互联网医院涉及的实体医院等级或类别有要求。限制为‘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类别(不包括社区医院)的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必须依托符合上述类别要求、电子病历三级以上水平的实体医疗机构。二是线上依托线下有‘一对一’的要求。无论采用哪种模式申办,都是一家实体医院对应一家互联网医院。三是执业要求更具体。医生需具有5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医疗服务需在医患双方实时互相可视的环境下进行。”孙文斌认为,互联网诊疗的监管持续加强,因此,亟须政策引导扶持与法规监管指导相结合。此外,《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准入前要搭建互联网诊疗服务信息系统,并与山东省互联网医疗监管服务平台对接,开放数据接口,主动接受监督。孙文斌介绍,山东省互联网医疗监管服务平台于2022年6月6日正式上线,可以实现对医疗机构、人员、业务、质量安全四方面的监管。
在诊疗服务之外,谈及药品流通新模式如何保证质量安全,山东省药监局药品安全总监、药品市场处处长王新建表示,山东积极完善企业主体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监督企业严格落实药品质量管理责任,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同时通过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品质鲁药”示范创建,推动药品经营企业参与信用建设,树立诚信经营表率。
王新建称,山东全面实施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监管、智慧监管,推行标准化检查,健全全链条监管模式,并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构建药品监管“大系统、大平台、大数据”,健全完善药品和疫苗的信息化全过程追溯体系,形成“严管”加“巧管”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