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日前,山东省产权交易中心披露的信息显示,个人持有的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德州银行”)100万股挂牌转让,转让价格为296万元,折合每股单价为2.96元。
公开资料显示,德州银行前身是德州市商业银行,成立于2004年12月,注册资本16.25亿元,是原中国银监会成立后获准开业的首家城市商业银行。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此前披露的相关信息,截至2022年10月31日,德州银行资产总计733.21亿元,负债总计680.75亿元;当期实现营业收入12.36亿元,净利润2.04亿元。
企查查的信息显示,德州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为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4%;其他股东包括德州市财政局、莱商银行、齐鲁银行等机构;此外,自然人股东持股总计189.2万股,持股比例为0.11643%。
根据转让条件,意向受让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管理的通知》及《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有关股东资格和股权交易的要求。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标的企业股东资格和股权交易的要求,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