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孙罗南
实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是山东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举措的重要内容。4月10日下午,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2022年,山东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发放奖励327.7万元,2023年一季度,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发放奖励140.6万元。
山东省应急厅一级巡视员高建军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山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系统谋划了“八抓20条”创新措施,其中之一就是“有奖举报”。2022年以来,山东省应急厅牵头制定出台了8部规范性文件。在举报奖励方面,山东省进一步细化研究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标准》,梳理23个行业领域301项奖励情形,分别明确30万至50万、10万至30万、2万至10万、2万以下等奖励区间。
据高建军介绍,山东畅通各类有奖举报渠道,广泛设置企业有奖举报公告牌。全省建立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山东省安委办统一制作公告牌模板,要求重点企业在醒目位置设置,明确标注举报政策和举报渠道,企业职工扫码即可举报,全省重点行业领域11.3万家企业设置公告牌17万处,公告牌二维码扫码290万余次。
“鼓励企业内部‘吹哨人’精准举报。”高建军表示,“企业一线职工对风险隐患更熟悉,举报更直接、更精准,有利于排查消除职工身边的事故隐患。为此,全省部署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要求各级各部门对企业内部举报人重奖激励,建立接办、核查、奖励各环节的最严格信息保护制度,健全知悉全过程留痕和泄露可追溯工作机制,全方位保障‘吹哨人’权益。”
在发布会上,山东省财政厅总经济师韩震介绍说,省财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完善政策,支持通过鼓励奖励举报,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具体措施包括:年初,省财政将举报奖励资金列入省级预算,各市财政部门也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截至目前,全省已安排举报奖励资金1620万元。
此外,完善制度措施。“配合省应急厅等部门,修订完善奖励标准,明确对经核查属实的‘吹哨人’,奖励金额上浮20%,最高可达50万元,使有奖举报政策更加符合实际,更好发挥作用。”韩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