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石宪亮
4月7日,深交所上市委将审议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宇新材”)的首发申请。
研发费占比连续三年不合格
上会稿显示,同宇新材于2020年12月通过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公司2020年至2022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同宇新材在风险提示中表示,“发行人当前收入增长较快,未来可能存在研发投入占比或其他条件无法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而不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
公司研发费用情况显示,2020、2021、2022年,同宇新材的研发费用分别为778.46万元、1267.69万元、1493.12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6%、1.34%、1.25%。
按照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同宇新材2020、2021、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78亿元、9.47亿元、11.93亿元,都大于2亿元,因此必须符合研发占比不低于3%的条件。今年12月,同宇新材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必须重新认定。
同行业研发占比垫底,“高新”资格将影响公司10%以上净利
按照上会稿公布的2020、2021、2022年研发费用占比,同宇新材并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而且差距非常大。因此,经济导报财经研究员分析,该公司2023年后不能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概率非常大,企业所得税将恢复到正常的25%的水平。按2022年度利润总额2.2亿元计算,企业所得税将多缴纳2200万元,净利润相应减少2200万元。以2022年净利润1.88亿元计算,如果没有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同宇新材的净利润将下滑11.7%。
在上会稿中,同宇新材选择东材科技()、圣泉集团()、宏昌电子()作为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显示,同宇新材研发费用占比在4家公司中最低,也远远低于行业平均值。2021年度,公司的研发占比不到行业均值的40%。
监管层也注意到了这一情况,首轮问询中,深交所要求同宇新材结合自身所处行业地位情况,进一步说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具有创新性,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研发费用率远低于可比公司的原因何在,公司的产品及技术对比可比公司是否具有竞争力。
二轮问询中,深交所要求据此要求说明研发费用率持续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发行人主营产品核心竞争力的具体体现,分析发行人主营业务是否具有创新性,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同宇新材公告回复称,发行人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的主要原因如下: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与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
然而在研发费率不断走低的同时,同宇新材毛利率却逐年上升。2019至2022年上半年,同宇新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7.05%、20.75%、23.12%、24.00%,同期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21.30%、26.14%、20.61%、18.08%。
主要客户业绩均出现下滑,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上会稿显示,同宇新材拟在创业板上市,拟发行1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4000万股。本次上市保荐人为兴业证券。公司主营业务系电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于覆铜板生产。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重要客户主要包括南亚新材、建滔集团、华正新材、 生益科技、超声电子和金宝电子等覆铜板知名企业。
在风险提示中,公司表示,2022年以来,受覆铜板行业景气度下降及国际形势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客户经营业绩出现一定程度下滑。其中,2022年1-9月,南亚新材、华正新材、 生益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同比下降13.12%、11.23%和11.07%,扣非后归母净利 润分别同比下降94.46%、70.25%和45.85%;2022年1-6月,建滔集团的本公司持有人本期间溢利应占份额同比下降52.40%。
公司表示,主要客户业绩下滑对公司经营产 生了一定压力,未对发行人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如果未来宏观经济环境 持续恶化或覆铜板行业景气度进一步下降,而发行人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面对市场 行情变化,不能持续获取下游订单以维持或扩大电子树脂产品销售,则会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导致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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