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慎平 刘玉
4月11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临沂市红色旅游促进办法》(临沂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临沂市红色旅游促进办法》是全省第一部促进红色旅游的政府规章,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临沂市红色旅游促进办法》共五章三十九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区域合作等;第二章规划引领,主要规定了红色旅游资源动态管理、红色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和执行等;第三章产业发展,主要规定了红色旅游发展产业政策、产业融合以及红色旅游的宣传推介等;第四章保障支持,主要规定了促进红色旅游发展的支持措施,包括资金、土地、人才、交通、考核评价等;第五章附则,规定了实施时间。
《临沂市红色旅游促进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整合临沂红色旅游资源,推动红色旅游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