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新三板创新层鲁企泰鹏智能(873132.NQ)日前披露了一则《五矿证券关于泰鹏智能的风险提示性公告》。该公告称,五矿证券作为泰鹏智能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相关风险事项。据悉,2020年和2021年,泰鹏智能存在为控股股东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泰鹏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代垫款项的情形,形成资金占用。
具体来看,公司2020年和2021年曾存在为控股股东泰鹏集团代垫费用的情形,代垫金额分别为99.04万元和136.04万元,主要是:部分泰鹏集团员工存在在公司报销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燃料费等费用的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行为已停止,未再发生泰鹏集团人员在泰鹏智能报销的情形。公司2020年和2021年替泰鹏集团代垫费用所涉款项金额合计为235.08万元,已于2022年12月收回结清。
此外,公司2020年和2021年曾存在为控股股东泰鹏集团代垫部分员工薪酬的情形,代垫金额分别为42.44万元和65.99万元。公司2022年未再发生替泰鹏集团部分员工代垫薪酬的情形。公司2020年和2021年替泰鹏集团代垫薪酬所涉款项金额合计为108.42万元,已于2022年12月收回结清。
经济导报记者获悉,2020年和2021年,公司还曾存在为泰鹏环保代垫出口信用保险费的情形,金额合计为20.50万元,相关款项已于2022年12月收回结清。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行为已停止,公司不再为泰鹏环保代垫出口信用保险费。
2020年和2021年,公司曾存在为安琪尔代垫出口信用保险费的情形,金额合计为3.96万元,相关款项已于2022年12月收回结清。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行为已停止,公司不再为安琪尔代垫出口信用保险费。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泰鹏智能表示,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违规情形,存在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风险。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监高不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将会产生公司治理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给公司规范运作带来不利影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已全面停止资金占用行为并收回结清,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后续的整改情况。”五矿证券提醒说,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该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以及由此可能对公司资金、财务等方面产生的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