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石宪亮
根据深交所上市委公告,武汉元丰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丰电控”)的首发申请将在4月19日上会。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董事长吴学军,拟在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为银河证券,拟融资4.06亿元。
元丰电控是一家专门提供机动车辆主动安全系统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防抱死制动系统(ABS)、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C)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并已具备线控制动系统(YCHB)的研发及量产能力。
成长性不佳,存在“缺芯”风险,与关联公司共用“商号”
上会稿显示,报告期内,元丰电控经营比较稳健,但成长性欠缺。2020年至2022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58亿元、4.58亿元、5.4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599万元、6735万元、7738万元。
报告期内,元丰电控主要服务于汽车行业,公司前五大合并客户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3.41%、79.43%和67.93%;公司前五大合并客户毛利占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79.40%、77.25%和59.15%。
元丰电控在风险提示中表示,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物料有ECU、本体、电机和阀体组件等,2022年以来,公司原材料采购存在受“缺芯”影响的情况。根据公司测算,报告期内,在其他因素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公司集成电路的价格每变动1%,对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产品销售收入毛利率的影响分别为0.12个百分点、0.13个百分点和0.16个百分点,对利润总额的变动影响分别为 0.66%、0.74%和0.94%。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22年度,公司集成电路的价格每变动1%,公司的利润总额也相应变动1%左右。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51%、31.14%和27.64%,呈现逐年下滑趋势。
值得关注的是,元丰电控至今仍在与元丰零部件共有一个字号。上会稿称,公司与元丰零部件因历史原因各自在公司名称中使用了“元丰”字号并分别取得了在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中“元丰”相关商标的使用权,双方已针对“元丰”字号及商标的相关权利义务事宜进行了约定并签署了协议。公司与元丰零部件虽未曾在独立使用“元丰”字号、商标的过程中产生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但仍存在一方不当使用而对对方商誉或品牌形象造成损害的风险。
董事长伪造股东签名,元丰电控被指有违诚信,诉讼至今仍未了结
元丰电控上会稿显示,因公司与浅见万雄针对2014年11月公司收购浅见万雄持有元丰零部件6.64%股权的事项存在纠纷,2019年9月3 日,浅见万雄就侵权责任纠纷向湖北省武 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公司、元丰零部件、吴学军、王明道共同连带赔偿股权转让损失2857.38万元、年利率5.40%贷款利息并支付受理费。
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19)鄂01民初8088号],判决公司、王明道向浅见万雄连带赔偿股权损失1095.60万元及相应利息损失并支付受理费;驳回浅见万雄其他诉讼请求。对于未获得《民事判决书》支持的部分,浅见万雄再次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公司及王明道共同连带赔偿股权转让损失1761.78万元及相应损失利息并支付受理费。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于2022年7月受理了该案,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中国裁判文书网《浅见万雄与武汉元丰汽车电控系统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2018年12月3日,原告浅见万雄到武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神龙派出所,就其持有元丰零部件公司的6.64%股权被非法转让报案,并做了相应的报案笔录,同时向该派出所申请了笔迹鉴定。同年12月24日,武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武公物鉴(文)字[2018]229号《鉴定文书》载明:《武汉元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处“浅见万雄”签名不是原告浅见万雄本人的签名。庭审中,被告元丰公司确认,《武汉元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处“浅见万雄”签名不是原告浅见万雄本人的签名。
《武汉元丰汽车电控系统有限公司、浅见万雄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二审庭审过程中,元丰公司(元丰电控前身)称涉案《武汉元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上的“浅见万雄”签名,系由元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学军和王明道代签。
浅见万雄在庭审时表示,自己对股权转让毫不知情,元丰公司伪造签名非法转让股权的行为、武汉元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至今从未向股东分红的事实,均证明元丰公司是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一方。
上会稿显示,吴学军生于1960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1987年至1994年任武汉工业大学教师;1997年2008 年任武汉理工大学教师;1998年5月至2018年11月,历任元丰零部件董事、总经理;2006年9月至今,历任元丰投资董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7年2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