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深入推进“五一”、端午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严更细落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分别是:
兖州区原副县级干部黄旭东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消费卡问题。2018年中秋节至2021年春节,黄旭东在担任市级机关第三招待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兖州区副县级干部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消费卡,共计价值1.6万元。黄旭东还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黄旭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曲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监察科科长张智勇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22年9月,张智勇在办理辖区内某建筑公司渣土运输备案时,违规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所送香烟,价值1000余元。2023年3月,张智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鱼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杜培森等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公车私用问题。2022年11月,某饭店为协调前期抽检样品检验不合格问题及谋求生意上的关照,在该饭店宴请杜培森等人。随后杜培森等人违规乘坐公车前往接受宴请。2022年12月,杜培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汶上县白石镇人大主席房兆春违规操办其父亲丧事问题。2022年12月,房兆春为其父亲操办丧事过程中,违规收受15家企业负责人及下属礼金,共计1.8万余元。2023年3月,房兆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日常提醒和警示教育,切实加强节日期间作风纪律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牢记“三个务必”,不断增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永远吹冲锋号,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要整合监督力量,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对顶风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始终保持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来源:清廉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