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经济导报记者从4月24日举行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一季度,山东实现消费市场“开门红”,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282亿元,同比增长5.6%。
据山东省商务厅副厅长崔洪光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商务系统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山东消费提振年”决策部署,制定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10条政策措施,供给与需求双向发力,“政策+活动”双轮驱动,消费市场“开门红”。
持续发放消费券。上半年,全省继续发放2亿元汽车消费券,省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对各市2023年发放餐饮消费券给予补助。今年以来,全省共发放消费券5.28亿元,其中,餐饮、汽车、家电各发放2.7亿元、2.08亿元和0.5亿元,合计拉动消费102亿元左右。
拓展网上消费。举办2023网上年货节等电商促消费活动。开展“山东籍主播带山东货”专场直播活动。深入推进电商“三个十”计划,即在全省培育认定10个电商供应链基地、10个电商直播基地和10个电商产业带。
扩大服务消费。组织举办2023“齐鲁新春美食月”餐饮促消费活动,认定“山东省绿色饭店”65家。举办“老字号新春购物节”,加快推动会展消费复苏。
完善消费载体建设。组织第二批智慧商圈省级试点评选,开展山东省现代流通强县评选认定工作,支持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引导大型连锁商贸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释放乡村消费潜力。
持续深化“惠享山东消费年”活动。全年以“1+4+N”为总体架构,“1”是打造“惠享山东消费年”活动平台,“4”是以春、夏、秋、冬四季主题活动贯穿全年,“N”是围绕促消费十大专项行动,省市联动举办200场以上主题促销活动。今年以来,已举办重点活动70场。
下一步,将继续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策划“惠享山东消费年”夏秋冬三季消费活动,研究支持汽车展销支持政策,积极稳定大宗消费。
二是大力培育新型消费,推动传统企业自建网络平台,加快引进省外平台、企业,支持首店首发首秀首展,建设认定一批老字号集聚区。
三是推动城乡消费互动,加快健全县域商业体系,加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深入实施“数商兴农”,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畅通。
四是强化消费平台支撑,推动步行街高质量发展,建设改造一批智慧商圈,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加快推动会展消费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