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时超
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印发《关于优化加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国家统一下达我省的“三支一扶”年度招募计划,以县为单位,在乡镇事业编制总体空编的前提下,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加盖两部门公章)审核汇总年度招募计划招募岗位需求表,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招募岗位要重点面向乡村振兴、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方向倾斜,加大乡镇水利管理、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营林生产、医疗卫生等岗位招募力度。允许各地设有村委会的街道办事处参照乡镇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对省委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鲁组字〔2019〕32号)明确的重点扶持区域、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省政府《关于印发突破菏泽鲁西崛起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政字〔2023〕18号)中菏泽、枣庄、德州、聊城、滨州5市,可按不低于50%比例面向本地户籍或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招募。鼓励各地征集有高级技工、技师需求的岗位,专门面向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高职、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
招募全过程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三支一扶”岗位招募人员对象为山东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大学的山东户籍毕业生,年龄上限统一为30周岁(含),学历下限放宽到专科。上年度未招到或未招满的岗位如继续招募,应放宽专业条件设置。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及早安排招募时间,省统一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底之前。不设开考比例,分类划定最低分数线,对过最低分数线考生允许进行调剂,降低招募计划流失率。各市可在全省招募公告、面试公告的基础上,就有关具体程序及事项制定补充公告,自行组织面试、体检、考察等。对报名人数较少、招募相对困难地区的支医、支教岗位,各地可因地制宜,采用量化测评赋分等招募方式,注重测评考生的学业能力、实操能力等情况。
“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生活补贴标准,要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根据物价、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动态调整。自文件正式下发次月起,各地应统一为在岗“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与服务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同等福利待遇。根据《关于印发突破菏泽鲁西崛起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政字〔2023〕18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省级统筹中央补助资金标准适当向5市倾斜。
山东省“三支一扶”管理服务办公室每年按照不超过8%的比例对在岗考核优秀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山东省“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选树活动、“山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之星”竞赛活动,分别拿出不低于10%比例专项用于表现优秀的“三支一扶”在岗或到期仍在基层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