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明确LNG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249号)。为促进液化天然气气化服务产业健康发展,结合山东LNG接收站气化服务运行成本实际,将部分LNG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予以明确。
其中,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青岛LNG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0.16元(含税)。
国家管网集团南山(山东)天然气有限公司龙口南山LNG接收站一期工程气化服务价格暂按每立方米0.18元(含税)执行。
上述调整价格为试行价格,试行期两年;试行期满经成本监审,制定正式价格。